规划预约协议规范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结合 场地布局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,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委托方的场地规划布局装饰装修工程(以下简称工程)设计的有关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、甲方客户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:(由甲方提供具体地点) 2、工程设计期限:15-20天,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。(特殊时期除外) 建筑面积:(甲方客户提供)平方米,使用面积(甲方客户提供)平方米。 第二条设计项目 1、新场地/旧场地现场平面测量(布局平面图) 2、装饰模块设计:电竞集成模块 3、室内配套设施:电竞沙发、电竞桌、电竞对战台、电竞椅、电竞配套等 4、设计装修效果图/360°全景VR效果图 / 施工图 第三条设计收费 1、设计费总价:根据甲方预算及设计要求决定 ; 2、设计定金:先预付30%-50%设计装修费用。 备注:乙方设计收费标准为30元/50元使用平米。 第四条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: 1、甲、乙双方约定,设计文件标准为武汉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《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》和《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》。 2、甲、乙双方约定,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:(选项打√) (1)场地平面布置图 ( ); (2)地平布置图(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,可省略)( ); (3)场地天花顶布置图 ( ); (4)主要空间效果图一张(如另需增加效果图,按300元/500元张另行收费)( ); (5)主要立面图:(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,含有电竞集成模块的墙立面等)( ); (6)其他图纸: 3、甲、乙双方约定,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,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: (1)设计图纸目录 ; (2)设计及施工说明 ; (3)原始房型勘察图 ; (4)改建设计平面图 ; (5)360°VR立面展开图 ; (6)部分节点详图 ; (7)各类走线布局插座位置分布图; (8)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; (9)项目造价 ; (10)工程材料预算明细单:其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、品牌、型号、规格、等级、购买地、价格和数量 ;(此处可甲方根据合格标准自行购买) (11)其他材料: 第五条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、第一阶段: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3日-5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 。勘量结束后,甲方应于当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(此处为上门服务费用)。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。 2、第二阶段: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,并通知甲方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,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沟通。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,并签字确认后(可网上预约签字确认),甲方应于当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(由甲方支付设计费用)。 3、第三阶段: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5-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,并通知甲方。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沟通。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,并签字确认后(可网上预约签字确认),甲方应于当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(由甲方支付剩余尾款费用),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一套设计文件其内容见第四条。 4、第四阶段: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,并在施工过程中,根据工程进度情况,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2次,以达到设计效果。 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: 1、在施工过程中,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,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。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,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,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,并支付相应费用。 2、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: (1)设计图纸 ; (2)项目造价 ; (3)主要材料明细单 ; (4)其他材料 。 3、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((可网上预约签字确认))。 第七条甲方责任: 1、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,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。 2、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,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。 3、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,甲方应参与。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,做好交底记录,并经甲、乙双方签字确认。 第八条乙方责任: 1、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,由乙方负责赔偿。 2、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,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,完成售后服务。 第九条违约责任: 1、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,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,乙方按30元-50元使用平方收取违约金,立项定金并入违约金中,多退少补,甲方不得带走项目设计方案、图纸。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,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。 2、甲方逾期不确认的,乙方可以视为同意设计的方案可往后执行(给予甲方2-3次提醒)。 3、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,每逾期支付一天,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,逾期支付超过15天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,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。 4、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,每延误一天,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设计费。 5、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,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,工期每延误一天,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。 6、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,每延误一天,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。 第十条其他 1、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,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。 2、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,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,应向乙方支付每天200-300元赶工费。 3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,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 4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,甲、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,可申请广州市番禺区设计装修协会协助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可按下列第①方式解决: ①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; ②依法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5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,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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